程诺是知秦深的。那人笑里藏刀,心比海深,平生最擅长的就是设计圈套,步步为营,将人玩弄於鼓掌之间,不战而屈人之兵。他拥有最温文尔雅的,底下却藏着深不可忘的望。
沈慕情长长地吐出一口气。
他是那种,即便想要置谁於死地,也不会选择一颗一击必杀的子弹,而是会一边和对方谈笑风生,一边在交谈中慢慢将对方剥抽,伤动骨,最终拆骨入腹,杀人不见血的,最好的坏人,最坏的好人。
“……”沈慕情看他那副没出息的鸵鸟样,无语,想起自家媳妇儿也是个不争气的,不由一阵气恼,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!一定是这小子带坏了霏霏!
程诺一怔。虽然口气不怎麽好,但是……沈慕情这是在……支持他和秦深在一起?
他有些吃惊,有些感动,有些酸涩,还有些迷茫,心情很乱很复杂,不知该讲点什麽,只能仍旧低着死死盯着双脚,局促着不说话。
程诺彻底傻了,木着脸眼神涣散,难以置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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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、什麽……?程诺终於疑惑地抬。
“啧,装模作样,”沈慕情不屑地撇了撇嘴,“什麽意思,当然字面上的意思,智商两百的人难连母语都听不懂?”
“你听好了程诺,他居然为了能和你在一起,不惜自残,当着全家人的面拿枪对准自己的小,眼都不眨一下直接打出一个血窟窿,差点儿把姑妈的心脏病都吓出来。”
沈慕情恨铁不成钢地狠狠剜了完全状况外的某人,深深替自己的表弟不值。
“不过也是他聪明,知擒贼先擒王。果然他出这一招,直击肋,立见效。姑母溺爱孩子,这一下哭天抢地和姑父闹起来,姑父又是个疼老婆到没原则的,从此吓得再也不敢了,关他在家养好了伤,便随他去了。”
屈起食指不耐烦地敲击桌面,沈慕情皱着眉犹豫了一会儿,忽然神色一凛,似是终於下定决心,咬了咬牙,沈声:“好吧,看来是要使出杀手!了,本来我不想说的。”
“哦对了,他还因此和真真彻底闹翻了。真真放话说要和他老死不相往来。原本感情好得都让我以为他们会乱的一对双胞胎兄弟,就这麽被你给毁了。啧,算我之前小看了你,程诺,瞧瞧你在我们家挑起的这些事儿,和红颜祸水也差不多了。”
怎麽会……怎麽会!那人竟然……那人竟然……!
“你以为秦深为什麽隔了这麽久才来找你?恩?呵,你也是真够厉害的了,程诺。我一直以为我那表弟是没有心的,没想到认识你算是真栽了。”
是的,比起结局,他更喜欢过程。比起杀戮,他更享受折磨。比起暴力,他更推崇美学。比起战争,他更热
几十年好活,你还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已经改变不不了又没意义的破事儿上?这麽损人不利己的亏本儿买卖也敢,你不嫌丢人,我都替你那两百的智商害臊。”
程诺完全没听到沈慕情後来的絮叨,他的注意力全放在那一句“血窟窿”上,脑子轰一下炸开,浑浑噩噩,手脚冰凉,牙齿打颤哆嗦着,语无次地问:“你……你说什麽?什、什麽叫……往自己上……打出一个血窟窿!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