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怎的,我忽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。
太巧了,我也这么认为。
他又转向我,问我,你那时候总往我公司跑,应该见过他。
如果我认识他的话,我就叫他乐乐。
他每天回家时都累的像一条死鱼,往我们爱情的小床上一躺,就昏睡过去,就连洗漱都要我帮他拧了巾帮他脸。如果赶上他神好的时候,倒是能和我“枪战”一番,
说真的,在遇到乐乐之前,我是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,尤其还喜欢上了那种不苟言笑的白领英男。我这人嘴上没把门的,而他又是规规矩矩的格,每次和他稍微开点黄色玩笑,他瞪着我的样子像是随时会吊销我前的红领巾。
我想,我们一定能成为朋友的。
作者有话要说:第一个番外是原世界番外,本来没打算用第一人称,结果突然灵感迸发,觉得用第一人称也好的!更有代入感。
si m i s h u wu. c o m
见过吗?
徐盛尧轻声应了一声,当时很突然,他一下就不行了,不到三个月就离开了。
我叫敖澜仁,今年三十六岁,别男,爱好余知乐。如果颜值满分十分的话,我给乐乐打一万分。别人说我是夫严,我说自己是老婆迷。
总的来说,我和他在一起,就像是维多利亚的秘密遇上无印良品,我日天日地日空气,他连和女生亲个嘴都亲不下去。
我在心里念叨着墓碑上镌刻的名字。
第七十五章网络番外二网红
――我还一天两次呢!!
下一个番外是现世界番外,当然是甜甜甜啦。
子非鱼,焉知鱼之乐。
为了追上这样的人,我颇下了一番苦心,战术列了七八套,最后一个没舍得用,我就撞大运成了他男朋友了。
余知乐。
【完】
毕竟当你喜欢一个人时,他上的衣服不什么时候看都碍眼。
这半年里,他每月只休息一天,也就是说,我们每月的生活只有一次!
这个番外是一气呵成的,我写的时候一边写一边哭。写完了看看其实总来看不算,怅然若失吧。
这个世界是重生前的世界,叶帆的重生改变了很多事情,让大家都有了好的结局。
你们以为成为官方认证的男男朋友就能那些不能描述的事情了?
他看起来不苟言笑,但我相信凭借我的搞怪功力,一定能把他逗得脚呢。
我的好兄弟老徐对我家乐乐特别重,他在一举砍掉了优品集成里的那些小藩王后,他把乐乐调去了优品集成的总经理。乐乐新官上任三把火,手上烂摊子一堆,足足忙了半年,才稍微理清绪。
我和他见过吗?
我喃喃的说,他都走了九年了啊……
我仔细想了想,可我每天见过的人太多了,我实在想不起来,当初在徐盛尧边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英气息十足的秘书。
我每次去找徐盛尧时,都来去匆匆。如果我那时往同一层的秘书走走,说不定就会遇上他,能和他聊聊天呢。
下日期不过三十岁而已,称得上英年早逝。照片上的他梳着规整的三七分,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,看上去确实是个英人物。他面容清秀,嘴微微翘起,眼神带着坚定,我与他对视时,仿佛能感受到他心中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