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,对。”简远单手揽住我的脖子,埋进我的颈窝,被他的呼抚过的那块肤渐渐发热发。
我清晰地听到了他结动时低沉迷离的声音。
哥,你吻我吻得太用力了。
不过确实是事实,我刚来时满乡土气,女孩子生的白。我不一样,我从小肤就比别人深一度,也还没抽条,自然矮了。
何况后来才知自己喜欢的是男孩。
要是现在我还能遇见她,没准她反而会来追我。小爷我现在185,不是我自恋,可我在学校那是公认的俊,大城市的好水好粮养出的人自然也会钟灵毓秀。
“小迩,还记得吗?”简远在我肩上轻咬:“你刚来上海那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……你在她书包里放蝉放飞蛾,还把人家弄哭了。你在欺负她,可是你也喜欢她,不是吗?”
那时的少年无能直视这份不的爱恋,不想被喜欢的人发现自己内心深的爱意。
不过我不怪你,我只怪夜色撩人太温柔。
简远摸了摸我的,慵懒地整理我后脑勺翘起的发。
“在想什么呢?”简远吻了上来。
接着,我下意识地避开我哥粘腻的目光,眼睛看向反出灯光的白瓷盘,不想让简远看见我眼底潜藏的失落。
我知他对我的作为可不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调欺负。
“十几岁……没长开的小屁孩。要是喜欢我,还那样对我,是该说你心理扭曲了吧。”我打算戳我哥的痛。
他笑着摇,呼里叠加着荷尔蒙气息:“因为对他没感觉。”
将夜未夜的时刻总是静谧得让人安心,窗外的白玉堂又开了,风过留痕,挟一阵清香入鼻,月光慢慢倾倒,一束束泼洒在地上,变成淌的银河,花的朵影在银河中逐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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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即使简远没结过婚,我也不可能是和他在一起的第一个人,但听到他说出来这个事实的时候,我的心脏还是会猛地挣扎几下。
我捧着我哥的脸左看右看,手指摩挲他的脸颊,心想,还是我基因好的缘故。
不是气氛正好,是气氛热辣过了,总感觉我的嘴都快被他了。
“哦。”我装作不在乎的样子。
于是,我开始故作镇定:“哦。因为要结婚了才分开的吧。”
我瞬间红了脸,我果然经不起他的挑逗。
我往嘴里夹了最后一块寿司,有点饱。
我哥一定从眼神读懂了我,他继续开口:“当时幼稚地以为找个人谈恋爱就可以让我对你分心……现在想想,还可笑的。”
“你怎么知?还有,这算不上喜欢吧,那么小,我能知什么。”这事我没告诉过任何人,毕竟是情场失落,我要面子。
我摇表示没什么。
【诗酒:钟爱平平淡淡的爱情。欢迎留言,好喜欢看你们在下面说话。????????????】
而且那女孩说我黑说我矮,人家压不和我玩。
我哥又凑过来咬我的。
我哥将我按在椅背上,一口了上来,用力。
那种一呼一、一举一动都被牵引、被拿的感觉竟出一种让我痴狂的余韵。
“学长人很好,也可爱的。”我哥挪动椅子靠近我,在我耳吐气。
我噗地笑出声:“你别告诉我你喜欢我好长时间了。”
我不知,我在等你告诉我。我在心里回答出这样一句。
因为他害怕,因为他也胆小至极。
我的手在不知不觉中出筷子轻敲高脚杯的小动作,响声清脆。
“什么时候开始的?”我问,“大学……高中……初中……还是刚刚见到我那会儿?你不会是……是恋童癖吧!可真变……”
简远的脸出微醺的酒气,懒懒地呼:“我那时才十几岁,不也是个没长大的小孩,多算是早熟……怎么就成恋童了?”
他拿起手边的纸巾轻我的,接着偏,鼻抵住我的脸颊,慢慢地问:“小迩知为什么吗?”